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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3) (1 / 3)

十五岁之前,在咸阳西区的胡人聚居区,罗穆斯在他家前墙和南邻后墙夹成的漫长巷道里,学会了骑马。

秦人多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他的父亲欧提德穆斯经营丝绸,获利亿万。

甘夫人一心相夫教子,送罗穆斯去私塾读书学文。

秦王政二十年十月朔,童年的快乐曲终人散。

当西方世界普遍实行简单的阳历时,神秘的华夏就创造了阴阳合历:

在晴朗天气下,只要抬起头望月,就能马上差不多知道今天是本月的初几;

而一个太阳年里的重要节点,比如立春、夏至等等,也算得一天不差,绝不会过漏了。

每个月的初一,月相永远是是几乎看不见的新月,因此被称为“朔”,“不明朗”。

一切都是那么的科学与严谨,可秦历偏偏将阴历十月做“岁首”,即新年的开始,让隆冬成为四季的第一个季节。

总之,秦人的习俗是,在岁首这天举家前往陵园,为先人扫墓献祭。

欧提德穆斯尽管生在葱岭西面的巴克特里亚,但他和他的儿子罗穆斯都穿着秦人的衣袍、梳着秦人的发髻,故而也要在这一天去祭祀父亲阿波罗多鲁斯。在骊山的胡人墓园中,六个字还不是墓碑上最长的名字。

当一家老小走出大宅门时,十多名蒙面人突然从两个方向,冲入罗穆斯练习骑马的漫长巷道。

双路夹击,痛下狠手。

男主人跟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克勒斯一样英勇,用宽阔的脊背护住自己尖叫的女人和战栗的独子,而他的秦人家仆则一直抵挡到负责咸阳治安的城门校尉将兵赶到。

在森森的暗巷里,不同肤色毛发的尸体横七竖八,但只有欧提德穆斯一人是在妻儿的怀抱中安详地瞑目。

掌管市政的咸阳内史府很快破案:

凶杀案的主使不是别人,正是大夏国的僭主狄奥多图斯。

近三十年来,他的人一直满世界搜寻那逃脱的复仇之种。

当确定生活在咸阳西区的正是欧提德穆斯时,亡命徒们毫不犹豫地下手了。

事实上,他们成功了一半,欧提德穆斯死掉了,但他的种子活了下来。

大秦对于很多种罪行的处罚都是死刑,只不过死刑的执行方法大约有三十四种。

究竟选择哪一种死刑,属于法官的“量刑”范畴。

刺杀欧提德穆斯的刺客中,有七人被捕。他们的判决是,“祭旗”。

伴随着巫师的乐歌鼓舞,七个外族人排成一排,同时斩首于大秦南方军的巨幅军旗之下。

只见数丈宽的土黄帆布上,粗黑的线条勾勒出了代表南方的“朱雀”形象。

随着七个人头一齐落地,战旗上的“朱雀”被名副其实地染成了朱赤。

统一华夏之战已经打了四年,而占据南方热土的楚,是最难啃的骨。

祸不单行。

罗穆斯的舅舅们,一直反对自家小妹嫁给那个“红毛鬼”。

欧提德穆斯死后,他们就囚禁了服丧的甘氏,霸占了妹夫的家财,然后把杂种外甥赶出大院。

甘夫人哀恸而死,而十五岁的罗穆斯则是披发褴褛,流浪街头,在渐浓的冬意下露宿在夯土复道的桥洞。

一个苦寒的晴日,一群外邦人说着希腊语,追踪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很快就围住了他。

尽管熟悉亡父的语言,惊恐的罗穆斯完全听不清对方的七嘴八舌,直到一串特殊音节的发出。

那是父亲生前挂在嘴边的一组词汇:“阿波罗多鲁斯的家仆们。”

他曾经告诉儿子,这四名老仆,就是“阿波罗多鲁斯”Apollodorus的本意:“太阳神的礼物”。

今天,这四个白胡子继续了未完成的使命,从乡野的居所赶到了繁华的王都,找到了流浪的罗穆斯,然后收养了他。

付了学费,孤儿重新绾起髻子,穿上了白袍黑裤的读书服,回到了书声朗朗的私塾。

对罗穆斯来说,所有的血和泪水都让他更深刻地领悟了周代积累的竹书经典,华夏世代遵奉的那些至理名言。

比如,《论语·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或者,《孟子·离娄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还有抽象一点的,《道德经》:“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尽管受到其他学子的排挤,这个瘦高的混血儿课业精进。

毕竟,他登记在册的学名是“若木”,传说中西北大荒之中的智慧树。

这名字是甘夫人起的,多年之后才希腊化为”罗穆斯”Ramas。

在繁复篆字中间,聪颖的学童找到了一个比自己的还要古怪的名字:“上帝”。

祂创造万物,主宰宇宙;有求者向祂祈祷,有信者得祂帮助。

关于这两个字,若木请教了他闭目合眼的师傅,得到的回答是:

这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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