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尹,即首都市长,说起来似乎也是“大官”,但实际工作基本就是居委会大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日常工作就是调解邻里纠纷,高光时刻也无非是杀几个陈世美。总之,与国家大事基本绝缘了。
桑维翰的政治生涯被判了死刑。
桑维翰心灰意冷,他懂了,不是“亲旧帮”多么强大,而是石重贵对老臣们的猜忌太深。他要面对的不是一两个奸臣的陷害,而是一场凶险万状的政治斗争。只是丢官罢职,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他应该回家烧高香,感谢祖宗积德。
于是,桑维翰又以旧病复发(脚气)为由,闭门谢客,也不再出席官方活动或上流社会的私人宴会。
桑维翰全面投降了。
刘煦、李崧等替桑维翰鸣不平,他们找到冯玉,说桑维翰乃两朝元老,现在既解除了他的兵权,又罢免了他的宰相,那总该给他一个军镇吧,为何要把他撸成一个街道办事处主任,去管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冯玉冷冷道:“不给他一个军镇,是怕他拥兵自重,割据叛乱!”
刘煦、李崧哭笑不得,“他一个手无寸铁的念书人,怎么可能叛变?”
冯玉口不择言,说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即便他自己不会叛变,也会煽动别人叛变!”
之所以说是大逆不道,是因为冯玉口中的“别人”乃是先帝爷石敬瑭,“河东战争”中,石敬瑭勾结契丹、推翻后唐计策的设计者和推动者,就是桑维翰。
在后晋时期,冯玉一党卖官鬻爵,把后晋政治搞得乌烟瘴气,滋生了许多像杜重威一样的寄生虫,贪婪地吮吸百姓的血汗。但是若要评选“天下第一贪”,杜重威还要让出头把交椅,后晋石重贵时期的全国首富,名叫赵在礼。
赵在礼可以说是后晋政权的祖宗了。李存勖末年(926)贝州兵变,军士皇甫晖刀架脖子,逼迫军官赵在礼当叛军头领,变军自贝州出发,占据魏州。李存勖派李嗣源前来平叛,于是有了“明宗入魏”,之后便是“明宗入洛”。
没有赵在礼,就没有李嗣源;没有李嗣源,也就没有石敬瑭。所以说,赵在礼是后晋的祖宗。
自李嗣源开始,赵在礼就获得了大量封赏,距今的二十年里,历镇沧州、徐州、长安等十几个藩镇,且他本身精明有心计,一方面通过横征暴敛的手段掠夺百姓的财富,另一方面则投资做生意,利用官方背景牟取暴利。还不断给当权者行贿,这就是他纵横二十年的法宝。
如今,到了石重贵时期,赵在礼坐拥的财富已经堪称全国首富了。连石重贵都觊觎他的财富。
石重贵与赵在礼结为儿女亲家,让皇子石延煦娶了赵在礼的女儿。石延煦、石延宝其实是石敬瑭的孙子、石重贵的侄子,但石重贵效仿石敬瑭,也把这些侄子认做自己的儿子,视如己出。
赵在礼的横征暴敛是出了名的,还为中国文化留下了一句成语典故——“眼中钉”。据记载,赵在礼坐镇宋州时,横征暴敛使得民怨沸腾,后来朝廷将他移镇到别处,宋州百姓听说后欢欣鼓舞,纷纷说这个人终于走了,就像拔掉眼里的钉子一样,真爽。赵在礼听说后,立刻上疏朝廷,请求在宋州多留一年,随后便在宋州征收“拔钉税”,按人头强征,拿不出的就大刑伺候。
自己的姑爸爸杜重威贪污腐败、鱼肉百姓,石重贵不管不问,姑息纵容;全国首富、后唐元老赵在礼剥削民众,石重贵反而与之结为秦晋之好,各取所需。
难道在后晋石重贵时期,贪污受贿不犯法吗?正义感,安排上:
在开运二年(945)底到开运三年(946)初,石重贵针对官员们的贪腐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严打:
开运二年11月,商州刺史李俊落马,罪名是受贿,“坐受财枉法也”;
开运三年正月,
刑部员外郎王洧赐自尽,罪名是挪用公款,“坐私用宫钱经营求利故也”;
右司郎中李知损贬出朝廷,赶紧滚(驰驿发遣),罪名是公款吃喝、公费旅游;
“二王后”、酅国公杨延寿,仅仅因为受贿二百余匹绢,初审被判死刑。后经有司部门求情,说看在“二王后”的面子上,不要用死刑了吧,于是二审改为流放。“二王三恪”是石敬瑭开国之初的举措之一,前文有述。
有人以此评价石重贵,说他嫉恶如仇,痛恨贪官污吏、重拳打击官员贪腐问题……
石重贵整治贪腐,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小小公务员公款吃喝要严厉打击,而封疆大吏们动辄剥削、侵吞数百万灾民的钱粮,不管不问。
冯玉等“亲旧帮”是在开运二年(945)开始得势,桑维翰是在这一年被排挤出的朝廷,装模作势的“严打”也是在这一年开展……换句话说,石重贵是在这一年变质的,在时间轴上,这一年是一个分界线,从这年开始,石重贵身上散发出越来越浓郁的亡国之君气息。
为什么会是这一年呢?
因为这一年,后晋刚刚取得了两次战役的胜利,打破了契丹铁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