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石重贵也会顾及吃相,即便是抢劫,也要尽量体面些。
比如,天福七年(942)11月,石重贵集团就在盐税上大做文章。
在唐朝,实行的政策是盐铁官营,即官府对食盐实行垄断经营,老百姓需要购买官府的高价盐。于是,私盐贩子应运而生,他们走私食盐,以极低的价格售卖,牟取暴利。
为了维护朝廷的盐利,各级地方政府都要承担缉拿私盐的任务。然而在暴利面前,总有人铤而走险,冒着被杀头的危险从事贩私盐这个行业,并且结成团伙,形成了具有武装力量的“盐帮”,其代表人物就是本书前文的一大主角——黄巢。
贩私盐屡禁不止,且缉私成本也降低了盐利。于是,朝廷转换思路,既然无法根除,那就共同开发、合作共赢,朝廷与盐帮和解,把官盐分包给盐帮,由盐帮解决“最后一公里”,而朝廷则默许了盐帮贩私盐的行径,大家都有钱赚,岂不美哉。
在石敬瑭时期,贩私盐的行为日益猖獗,官府的利润大幅下滑,于是,石敬瑭集团就想到一个妙招,干脆解除严禁,官府允许民间自由经营,但人民必须交盐税,“上户千文,下户二百,分为五等”。
其实跟“人头税”差不多,就是换个名目而已,全国上下,所有人都要交税,食盐则成为普通商品,自由交易。
现在朝廷为了敛财,下诏恢复盐禁,食盐仍由官府垄断经营,老百姓须花高价购买;同时,“食盐税”并没有随之撤销,朝廷等于双重征税,既要买我的高价盐,也要按人头交盐税。
合法地抢掠。
总之,老百姓在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面前,流离失所、背井离乡,因灾饿死的就有近百万之众,在这种背景之下,石重贵集团还把罪恶的双手伸向可怜的贫苦百姓,抢钱、抢粮、抢马、抢人……
5.2朱门酒肉臭
连年无休的自然灾害,再加上兵连祸结,天下百姓陷入到水深火热之中,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石重贵却以国家财政紧张以及支持战争为由,大肆搜刮民力,事实果真如此吗?石重贵在这段艰难的日子里也是勒紧裤腰带,与民共苦吗?
呵呵。
石重贵作为一国之君,他的生活状态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纸醉金迷。在全国人民食不果腹的时候,九五之尊的石重贵依然锦衣玉食,醉生梦死。
5.2.1黄金大劫案
史籍记载,每遇四方进贡,石重贵都要求把银器换成黄金。他的理由是同等价值的黄金比白银要轻很多,这样能节省运力(金者贵而且轻,便于人力)。
干嘛要方便运输?当时的人们私下都说,这是皇帝要迁到北国的预兆(识者以为北迁之兆也)。走的时候方便。
《宋史》记载,“少帝奢侈,常以银易金,广其器皿……”
后来,李崧判三司,取来账本一查,不禁大吃一惊,实际库存竟然比账面上少了一千多锭黄金!谁这么大胆子,敢在国库上做假账、花账?
李崧立刻找来原负责人刘涛,责问他黄金哪儿去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窟窿,国库的钱一分一文都不能有偏差,他难道不懂吗?
刘涛也很委屈,此时的刘涛就好比后唐初期的孔谦,而石重贵则是李存勖。挪用公款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石重贵,我一个小小的判度支、仓管员,我敢拦着吗?我敢给他下账吗?这是我这个钱袋子与石重贵的默契。
这些话也不能明说,指控皇上盗用国库?刘涛没这个胆量。于是只能暗示李崧,“哎呀,某些开销不及时入账,以备不时之需,都是常有的事。”
李崧大怒,当即告到有司部门,弹劾刘涛监守自盗。
刘涛委屈冤枉,于是私下找到宰相桑维翰,诉说自己的难言之隐。“相爷,李崧不懂,您还不清楚吗?那钱是我拿的吗?还不都是那……那位拿的嘛,这事儿能公开审理查办嘛!”
李崧原属李从珂文官集团,而桑维翰是百分百纯河东嫡系。所以说,虽然石敬瑭、石重贵对李崧、桑维翰等文官都很敬重,但只有桑维翰是“自己人”,是石家父子的亲信嫡系,也就因此了解更多的内情。
桑维翰很明白事情的真相。于是,在这桩挪用巨额公款的惊天大案中,“主犯”刘涛仅仅被判“罚俸一月”而已,案件的审理、判决都尤为低调,甚至于不见诸《晋书》,而是见于《宋史》,因为刘涛的仕途一直延续到了北宋初年。
刘涛的另一件事也值得一提:后唐李从珂时期,刘涛担任起居舍人,他无意中读到一篇文章,是一个落第的考生所写。刘涛看罢,拍案叫绝,断言此人的才华足以在日后胜任宰相,于是便在第二年的科举考试中照顾了这位考生,使他进士及第,顺利步入政坛。
这位幸运的考生,名叫薛居正。北宋宰相,《旧五代史》的监修。死后荣获配飨宋太宗庙庭的殊荣;到宋理宗时期,效法大唐的“绘像凌烟阁”,亦评选出二十四位已故功勋,绘像昭勋阁,薛居正就是其中之一。
发现薛居正这匹千里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