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伯爵感觉听到了不得了的事,不禁卸下头盔,扣扣耳朵,又问:“您说什么?”
“最可怕的事情居然发生了。亚琛!已经被诺曼人攻下。一切都完了!都完了……”
哈特加竭力保持着冷静,以其资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跳下马车,拄着木杖走近伯爵,迫使高贵的伯爵艾伯哈特急忙下马迎接。
仅是三两句话的交涉事情便已经说明情况。
“国王的城市被野蛮人占有?这是我们的耻辱!不行,我得整军进攻!”慌忙的伯爵左看右看,随口命令亲兵:“快去!命令已经集结的男人立刻骑马,不可漏过一人。”
得令的骑兵勐抽马鞭,马蹄塌飞无尽的泥土狂奔而去。
“你也用不着这么着急。”严肃的哈特加再道。
“为什么!那是国王的城市,是查理曼的城市。我岂能不着急,我要为国王报仇。再说,查理曼在那里安息。”
“你的兵多吗?以少量军队冲杀进城,真的可以取胜?”
这是个重要问题,热血的艾伯哈特已经顾不得,他使劲敲打着胸膛:“此乃我职责所致。我手头正好有一支队伍,我本是受王命而待命,现在距离亚琛最近的军队就是我,我宁愿抗命也要驰援亚琛,哪怕是战死。走了!上帝支持正义之举。”
说罢,伯爵转身上马又扬长而去。
哈特加就站在原地,他劝不住这位于利希高伯爵,基于现状想必也没资格去劝。对于一般的教士,他们往往因为信仰的狂热而与军队一道去讨伐诺曼人。真正见识过那些特殊诺曼人的可怕,哈特加反倒甘心待在于利希市镇内。
正如伯爵艾伯哈特所言,他的确在全力以赴整顿现有兵马。
凡是会骑马的青壮年男子都被集结,所有能找到的乘骑马被牵出。乃至是一些拉磨、拉扯的马匹也不能浪费,如此驮马就被安排拉着平板车,以此再运输一些步兵。
现在没有什么比速度更重要的了。
艾伯哈特稍稍冷静一番,考虑到敌人兵力很多,为了更高的胜算他必须花些必要的时间集结兵力。
整整一个白天他都在集结大军,花费的时间有了显着的成果,因为他真的集结出一千五百人规模的军队。
八百骑兵七百步兵,于利希高从未有这样兵力雄厚的武装力量,看着自己亲手突击组织的大军,伯爵心生豪迈。
法兰克军队的强大就在于骑兵队伍,他们面对的其他势力总体就弱在骑兵力量部族。靠着强于敌人的机动性,法兰克军能打出奇袭,更能以披甲的重骑兵如泥石流般简单粗暴冲垮敌人阵线,并以马蹄铁将敌人踩踏成糨湖。
八百骑兵中多数是轻骑兵,有近四成骑手只有皮甲,情况本不该这么惨,正因为法兰克核心区三十年无战事,旧的布面甲的粗布蒙皮破损,铆接的甲片也锈蚀掉了,就剩下极为耐储耐磨的硬质牛皮还能继续用。
即便如此,第一次组织起如此庞大武装的于利希伯爵艾伯哈特已经无比精神亢奋。
“解救亚琛!捍卫信仰!讨伐野蛮人!”
战士们高呼这类口号,这也是伯爵能集结如此大军的根本性理由。
于利希高的民众是为了更大的道义而战,他们是纯粹的法兰克人,查理曼是他们心目中最伟大的王者,任何令查理曼受辱的行为都会引起这些人的暴怒,这才踊跃参军。
当然,还有一个颇为现实的因素——解救亚琛驱逐诺曼人,战后大家都可能得到国王洛泰尔的封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