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
良久,师姐弟三人终于做出决定,由杜子腾“自愿”代表发言,他被林琅一脚踹出,束手束脚地走过来,壮士断腕道:“老祖宗,我们不能拜你为师。”
“乖徒……什么?!”
元恕愕然失色,眼睛瞪得溜圆。
她简直难以置信,恨不得拿抹布擦擦这三人的眼珠子,不是她捧高踩低,就积善派现在的情况,如果他们仨不是主角,早死在风诡云谲的修行路上了,居然敢拒绝一个大佬的好意???
韩梦真低下头,歉疚道:“前辈,我早就发誓这辈子唯一要做的就是光复积善派,所以实在无法拜入前辈门下,请前辈赎罪。”
杜子腾瞥了眼师姐,绞着手指,竟是有几分娇羞:“师姐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都听师姐的。”
元恕:“……”
呸,不要脸的狐狸精。
“你呢?”她转头盯上林琅。
林琅机智地转移了话题:“前辈,我们还是聊聊怪胎之事吧。”
元恕:“…………”
好气哦,等攒够了愿力,她把太上忘情篇兑换到手,馋不死你们这群小兔崽子!
不急,反正当师徒是长久之计,当务之急还是先抓住送子新娘。
“前辈。”韩梦真动了动苍白的唇,还想说些什么。
元恕和善道:“无妨,此时不拜师,必是缘分未到。”
停了一下,她看向林琅:“你可是有什么新的发现?”
林琅回望过去。
两人四目相对,噙着微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琅感慨道:“看来前辈早就听出了,那个小鬼在放声时其实是在唱歌,晚辈惭愧,是事后才察觉一二。”
元恕风轻云淡地一摆手:“你已经很不错了,话说回来,你还记得多少?”
“十之八|九。”说完,林琅便气沉丹田,咿咿呀呀地唱起来,他的发音极其低沉,又极其嘹亮,音节时而抑扬顿挫,像是欢快的鼓点,时而绵长婉转,像是诉不尽的情殇。
总之比那青皮小鬼唱得好听多了。
一曲罢,元恕皱起眉头,手指捏着下颌,自顾自陷入沉思。
听不懂,完全听不懂,她就想问这他大爷唱的是个什么玩意儿?什么玩意儿???
但积善派三双眼睛巴巴地望着她:“前辈可是听出什么了?”
元恕硬着头皮道:“这似乎是一首古歌……而且还是一首异域的古歌……”
救命,根本编不下去!!!
恰在此时,昏迷的苏日娜被歌声唤醒,意识还迷糊着,就挣扎着从凉席上支起身子,嘴里便喃喃道:“莫……莫格德……是莫格德。”
“你知道这首歌唱的是什么?”元恕刚想去扶她一把,结果手伸出去却扑了个空……人鬼殊途。
苏日娜却已经卸了力,“啪叽”一声瘫回凉席上,直接给摔得头脑清醒。
“抱歉,我碰不到你。”元恕有些尴尬了一下,后知后觉想起自己变成了虚无缥缈的鬼。
“我知道。”苏日娜苍白着脸颊,点了点头,“这是乌蒙大草原的情歌。”
“情歌?”元恕表示不理解,那个青皮小鬼从男人肚子里冒出来,还唱情歌?!唱给谁听呀???
林琅追问:“这首歌翻译成如今的官话,是什么意思?”
苏日娜胸口闷得难受,喘了口粗气,答道:“看啊!莫格德盛放,这里有水草茂盛的牧场,这里有成群结队的牛羊,还有最美丽的姑娘!你可愿做草原的情郎?”
“我不愿意。”杜子腾脱口而出。
“人家又没问你,多嘴。”韩梦真横了他一眼。
师姐不愧是师姐,顿时就把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的杜子腾给镇压住了。
“这首歌还有后半段。”苏日娜继续说,“我不能忘记我的情郎,除非双腿筋骨碎,除非双臂已硬僵,除非黄沙蒙瞎眼,除非泥土盖胸膛。”
元恕:“……”
“可怕,忒可怕了。”她听得头皮发麻,不就谈个情说个爱吗?至于搞得这么血腥吗?
“仙师,怕是还没有遇到自己心爱之人吧?”苏日娜笑起来,把紧绷的气氛冲散了不少,而她一笑,英气的眉眼宛如百炼钢化作绕指柔,春水般的目光落到了身旁的男子上。
众人这才发现,从始至终她都保护着怀着鬼胎的丈夫,以身为盾,寸步不离。
“!!!”元恕莫名其妙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果然,还是得狠狠棒打韩梦真和林琅这对小鸳鸯,木棒不行,她就换铁棒,狼牙棒!!!
俗话说:只要棒子挥得好,没有鸳鸯拆不了!
林琅追问:“莫格德是一种花,对吗?”
苏日娜颔首:“是的,莫格德是盛开在乌蒙大草原上的花,三百年前大璃的铁蹄踏平了乌蒙的部落,也踏平了草原上的莫格德。”
林琅微微颔首:“原来如此。”
元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