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皮革。
事到如今,经过罗斯人的盘剥,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
科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他们会广布陷阱,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比起被强制移民、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品货色。
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
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并做了一点“包装”。
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
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
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欧亚红松鼠”,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色。
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人的水平,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
活生生的松鼠很轻,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
上一个冬季,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进过天平称的计量,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
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比起捕捉松鼠,明显更善于抓鱼。
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
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
但是,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
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么我为何不在河流入海口布置大网大肆捞鱼呢?哦,鲑鱼潮居然是九月份。
仅在食物方面,奥托所知道的历史,罗斯人长久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渔获,谷物和蔬菜长期而言是一种生活的添头。
即便罗斯人开始具备获得大量麦子的能力,鱼肉仍然是普通人食谱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哪怕是那些味道极为异常的鲨鱼肉,普通族人也不愿丢弃。
奥托回想起儿子在河口建立定居点的想法,或许自己真的要好好考量一番了。
就在一群人站在山堡之际,一小撮大胆的部落民,悄悄的从藏身之地溜会村子。那是一些带着孩子的妇女,她们看到湖畔游荡者一小撮罗斯人,怯生生的不敢接近。
留里克自然也看到了她们,他对这群妇孺没什么想法,只因他盘算着另一件事,那就是“治理的艺术”。
太阳还在蓝天挂着,它却有沉下去的趋势。
难道大家要在这个村庄逗留一夜?留里克知道老爹没有这个打算。他懂老爹的想法,所谓入夜后,谁能知道是否有大胆的科人展开偷袭?死了那么多人,所有的科人都愿意跪下来吗?
留里克可以相信凯哈斯是愿意臣服的,他相信这家伙会因为自己女儿露米在做人质这件事不会轻举妄动,其他科人就不得而知了。夜色会懵逼罗斯人的眼,疲倦感削弱罗斯人的实力,留在此地过夜不是好选择。
至于过夜的地点,奥卢河两畔有着很多狭小又舒缓的草甸,周遭林子有取之不竭的松树,那正是露营的好地方。
但罗斯人必须要长久的统治这里。奥托是以武力完成了征服,军事威慑当然不能让被征服者完全臣服,他们需要吃一点萝卜安安心。赐予他们一些奖赏,尤其是物质上的奖赏,留里克觉得非常必要。
他湛蓝的眼睛,自然而然看到船舱里被当做旅途粮食的三包麦子。
每个战士、佣兵都随身携带一些麦饼,此乃不离手的干粮,以助战士在危机状况下不至于短时间饿死。
三包麦子着实是带多了,留里克倒也不怀疑自己的族人会敞开肚子,在唯一的露宿中将之彻底吃干净。
留里克打定主意,自己看到并接受了那一万张皮革,就可以赏赐凯哈斯一点麦子做礼物。
他们终于回来了,装满皮革的麻袋被罗斯战士拎着,在被扔进船舱的之际,留里克说服父亲自己要先验验货。
“嗯?你还担心他们诓骗?”奥托诧异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想摸一下皮革。”
扎口的麻袋被打开,细腻手软的松鼠皮触感,真是爽得留里克浑身发酥。
无他,松鼠皮轻薄、细腻,最大的缺点就是面积太小。它通常是被加工成诸如手套、靴子垫,乃至坚硬皮革衣物和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