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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龙凤猪组合14 (10 / 21)

是布衣啊。

丞相婉转迂回的话让刘彻默言,殿内陷入凝重,这时霍去病突然开口:“天神展未来大汉困境,是为提醒我等切勿重走老路,为何你们却笃定陛下会成为未来中的陛下?”

额...殿内众臣瞬间回神,面上出现赫然之色。

对于他的话汲黯公孙弘等人无法反驳,只能在心底弱弱道:这不是被天幕所显的未来唬住了吗?

且按陛下性子,大汉轨迹与天幕定然相同。

这不得不提前谏言?

相比臣工的尴尬无错,刘彻则将脸上阴霾一扫而光,拍腿大笑:“还是去病有看得清,大汉得天神庇佑,朕岂会走未来老路?”

况且天幕所说的屯田就很好嘛,还愣着干什么?

抄作业啊!

【两次征西苑,基本达到汉武

帝的战略目的,毕竟西域诸国都派了王子到长安作为人质,使汉家对西域诸国有了初步控制。

结果在这群质子中,楼兰质子尉屠耆态度嚣张,犯了汉朝律法,被严正的汉法官阉割成了太监。

后来楼兰王死,要尉屠耆回国继承王位,汉武帝瞅了瞅白面无须的楼兰质子,只能捏着鼻子道:楼兰质子朕爱之,不能送回去,尔等找其他人立国吧。

新楼兰王死后,上任的国王是匈奴质子,楼兰国脱离大汉,倒向匈奴】

年轻的朱棣像后世学生般,将汉书翻得哗哗作响,指着答案大叫道:“我找到了,征和元年,楼兰王死,国人请汉质子欲立之...”

他地张大了眼,感叹道:“不愧是强汉,对犯法的他国质子说用刑就用刑。”

大汉:我说刑,他就刑!

一旁的朱桢嘟起嘴不屑道:“强又有什么用?汉朝还不是失了对楼兰控制,阉质子对国家而言,得不偿失。”

话还未完,头就被人敲了一下,“哎哟”一声抬头发现竟是太子。

见他满脸不服,朱标又用史书轻轻敲了他一下,挑眉道:“平日里你甚爱读书,怎么不知道‘强汉’二字从何而来?”

连续被敲两次朱桢抱头不满:“弟弟怎么知道,要不太子说说?”

朱标却轻笑地望向天幕:“细听天幕解说”

【正好大宛战事后,汉朝与匈奴的角力就移到西域,汉武帝边派使者威慑楼兰,边与乌孙和亲,断匈奴右臂。

早在元狩年间,汉武帝便派张骞前往西域拉拢乌孙,并请乌孙使者往长安参观,了解大汉强大,使两国建立结交。

乌孙的最高领袖为昆莫,后又称为昆弥,他的地盘东面连接与匈奴,西北与康居相接,西与大宛相邻,南与西域诸国相近。

它的位置在西域中很重要,人口有六十余万,是西域中的大国,其位置也很重要,进能挟制匈奴,退可以监视西域诸国。

并且乌孙骑兵战术与匈奴敌对而不落下风。

所以汉武帝想要拉拢乌孙,使乌孙与匈奴为敌,对于大汉而言,是笔小投入大收获划算买卖。

特别是在乌孙王以千匹马为聘礼,想要迎娶大汉公主时,汉武帝将罪臣江都王的女儿刘细君为公主,远嫁乌孙,成为史上首位留下姓名的和亲公主。

在当时,乌孙的马是仅次于大宛,大宛马名为‘天马’,乌孙马被称作‘西极’,这种马骨骼粗实,皮毛厚密,耐性好,擅冲刺,成为汉朝骑兵的主要马种。

当初汉武帝初得乌孙马时,更赋诗‘西极天马歌’一首,以表自己功德和对天马的喜爱。

细君公主嫁于乌孙后,匈奴立即遣单于女儿,嫁给乌孙王猎骄靡为左夫人,以此削弱汉朝对乌孙的影响。

在乌孙的细君公主不太适应当地生活,于是发明‘阮’乐器,作歌表达对大汉思念:常思汉土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待天幕暂歇间,李世民摇摇头,重新将史册翻开,垂眸看向书中匈奴传的记录:乌孙与匈奴同俗,昆莫的王后分为左夫人和右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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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头微微一笑:“西域小国,无自保之力,只能辗转汉匈两国之间,倒也理解。”

一直认为汉武帝虽然有拓定边疆之功,但疲弊国内,民众难安,所获无几。

今从天幕视角中,他突然生出新感悟:皇帝为国家首脑,天下示范,天子做派影响到举国风气。

汉武帝打匈奴,满臣上下以立功为荣,特别是汉使,在诸国前强硬不软弱,也是史上头一份。

嗯…这种心气大唐可以学学!

不过…他会不会如汉武帝举国之力攻打突厥?

思索半晌,他摇摇头:不会,他做不到为自己伟业不顾一切,无论谁阻碍了大汉,举刀统统灭杀灭之举。

想起天幕曾描述他是最接近君主论的人,李世民赞同地点点头,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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