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好情绪、用滑板撞开学校礼堂大门准备给全世界来一个华丽登场的时候——
他又看到了他。
那一刻整个宇宙都好像为他闪烁。他看到那光辉灿烂的星辰高高地站在台上,俯视众生,同时也将俯视的目光投在他身上。
他看到那目光清冷,却蕴藏着一种柔和的神性。
沈临风一下子无法思考了,忘记自己属于哪个班,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自己的座位。他拎着滑板,跌跌撞撞,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问人。终于被某个班主任捡走。
班主任身边正好有个空位,距离那个光芒万丈的地方很近很近。
沈临风仰起头,呆呆注视着台上那个漂亮得让人心惊的少年。心跳狂躁。
沈临风听说他是新生代表。
沈临风听说他入校成绩第一。
沈临风听说他恰好和自己一个班级。
沈临风听说他,叫林朝。
林朝。林朝。
好美的名字。
舌尖抵着上颚,微微卷起。口腔黏膜柔韧地包裹,蓄力。
然后爆发出一个有力量的,温柔又神性的字。
朝。
林间初升的太阳,薄雾笼罩的曦光。
一切美好的品质,万物勃发的生机。
……
沈临风从小到大不喜欢读书,却在那天买回去一本诗集。
他喜欢运动喜欢打球,不喜欢读书。他一直没能有耐心把那本书读完。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某个午后,他抱着林朝慵懒地躺在沙发里。
阳光正好,风也正好。林朝窝在他的怀里看书。
他看到质感柔和的书页上,白纸黑字的一句话: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创造了一种信仰,侍奉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
那一刻他的心脏忽然被击中。他按住林朝试图翻页的手,低声说:“等一下。”
林朝仰起头,用额头蹭蹭他的下巴,笑道:“怎么啦?你喜欢这句吗?”
沈临风品味片刻。点了点头。
“嗯。我喜欢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