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警员这边很快就搞定了,没人会愿意为了一时口嗨,失去工作的同时还要背上巨额债务和进监狱。那些团伙就更直接了,直接逼他们签保密协议,换取正常量刑,否则就等着牢底坐穿!
现在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霍普的案子了。
关于这件案子,凯和首席地检哈维的分歧非常大。
倒不是哈维不相信超能力,而是这件案子他们该怎么向公众交代。
众目睽睽之下,霍普的确杀人了!
这没的洗!
哪怕证明力霍普是无辜的,那又怎么样?
法院上是讲证据的!
可这些东西能拿出来当证据?事实上哪怕拿出来,估计法院也不会采纳。
超能力?
开玩笑!你当陪审团是什么?
这种超乎常识的东西,不说陪审团了,法官就给你直接驳回!
检察官的工作可不仅仅保证公诉胜利和法律正义,他们还需要让人们相信法制!
你这个结果呈上去,法制就完蛋球了!
至少哈维没办法接受。
霍普很可怜,没错。
但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针对被催眠后犯罪的法律条,也没有相应的判例!最接近的法律条款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指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对这种犯罪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虽然他参加犯罪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条款不管怎么样霍普都要入罪!
除非凯能够在法院上证明,这种催眠的确存在,当时的霍普没有自我控制能力!
可问题就在这,凯证明不了。
这里需要科普一下催眠。催眠不是让一个人睡觉,也不是让一个人迷迷糊糊失去自我。它反而能够让一个人更加“精神”,各种感官会比平时敏感数倍一说7倍,想象力创造力甚至智商都会有所提升。因此,被催眠的人意识非常清晰。催眠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让人更加“专注”。从催眠诱导开始,催眠师就会让被催眠者专注于某一事物,例如催眠师的声音、水晶球、某种触觉、一张白纸上的点。当一个人完全专注于此,他就进入了催眠状态。
科普:为什么高速公路路边一定会有广告牌?因为汽车跑在公路上,周围景物基本一致,马路上白色的虚线会以一种平稳的频率进入司机的视线。这种视觉体验很容易让司机进入催眠状态,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在马路边上设立广告牌,分散司机注意力,防止被公路催眠。
那么,假如催眠师要求被催眠者杀人会发生什么呢?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被催眠者无动于衷,第二,被催眠者立刻从催眠状态恢复过来。同理,催眠师所要银行卡密码,性侵,命令其跳楼,都会产生上述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人进去催眠状态,意识依然清醒,很清楚周内发生了什么。他之所以能够听从催眠师的指令,是因为他相信听从指令很安全,不会造成麻烦。但是当催眠师有过分要求时,人本能中的防御模块被启动,立刻让人从专注状态进入警觉状态,催眠效果消失。
当然不是没有办法避免,比如不让他杀人不就没事了?比如杀只鸡?只要让被害者,在被催眠者眼中是只鸡!
不过这是理想化的状态,只在理论上是成立。
技术上反正没听过有人能做到。
说服陪审团,不可能只是单纯在理论上说服,这需要验证!
做不到说的再好也没用。那可是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