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的缘故。
听到他字正腔圆的朗读,夏青黛干脆地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他的床边,歪着头去看他手里的书。
“好纯正的伦敦腔啊!”夏青黛感叹了一句,“真好听。”
欧文的母亲便是一口伦敦腔,所以也这么教他。
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英格兰,就只有一个城市——伦敦,其他地方都是乡下。
看英国古典书籍里说去伦敦,一般都是使用“go to town”的词汇,代表进城;而从伦敦出来,则是用“e down”,也就是下乡。
此时夏青黛听到了两次“London”,一次“go to towm”,差不多能确定,这读的是一本与英国有关的书了。
所以,这里真的是英国?
看古堡周围的环境,应该是英格兰乡下吧,伦敦的住房估计没这么稀疏,肯定住得密密麻麻的,就像中国的北上广深。
夏青黛想当然地这么以为,毕竟她从来也没有机会去伦敦。
跟哥哥相依为命的她,能衣食无忧地上完学就已经不错了,至于旅游什么的,当然是不敢想的。
原来这个是英国的古堡啊!
十八世纪的古堡卧室原来是长这样的!
刚刚那个保罗,直接在房间里小解,肯定用的是类似痰盂喽,那就说明这里还没抽水马桶——当然,也可能保罗懒,不想去卫生间。
那个雀斑少年,夏青黛觉得他是做得出来这种偷懒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