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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只野生小贩子 (1 / 2)

从国庆第二天起,张云起开始在各大中学推销掌上机。

他骑着姐夫那辆随时都可能掉链子的二八大杆,从城东到城西,穿梭在江川市的大街小巷里,大概每天都要骑三四个小时吧,不过胜在年轻,体力好,吃力是吃力,但不会厌倦,骑在车上神思飞扬,很多美好的想象涌了上来。

有时候,他骑车走在马路上,随着下班的人流前进,而在屋宇密集的地方窗户上亮起点点灯火,也就是传说中的万家灯火的景象。这时候他会有一丝伤感,想起监狱里的父亲,还有前世的妻子女儿,特别有种与家人团聚的冲动。

他前世的妻子是个很普通的一个人,长得一般,人也一般,和他一样,就是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人。他俩是相亲认识的,压根就没什么爱情,只是到了剩男剩女的年纪,又没有什么太好的条件找到更好的,迫于父母的压力,就在一起组建了家庭,婚后大架小架经常吵,但也能把日子好好过下去,两人之间更多的是一种亲情吧,这辈子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面了。

张云起只特别想女儿,他女儿才六岁,特可爱特乖巧,是他的心头肉,有时候做梦梦到她,第二天醒来枕头都是湿的。

这些过去的事情,张云起也只能藏在心底里,一个人的时候才拿出来晒晒,不让记忆发霉,好有个念想,但生活不容易,念想也得有个吃饱了撑着的前提,眼下,他只想靠贩卖掌上机多赚点钱,等以后有机会在市里买套房子,把老妈、大哥和两个妹妹接到城里住。

国庆第三天,张云起去了南湖中学推销掌上机。南湖中学有好几家便利店,他选了距离南湖中学最近的一家,地理位置好,生意应该不错。

便利店的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和张云起侃了小半天,好几次表示出有意思,还好几次重复询问掌上机价格,可是当张云起认为要谈成的时候,青年老板表示不要。

张云起说:“不要你一而再再而三询问价钱干嘛?”

青年老板笑着说:“主要是这玩意儿知道的人不多,怕没销路砸自己手里。”

张云起道:“要不这样吧,你进个几台掌上机,货款等到掌上机卖出去再给,如果卖不出去可以无条件退货。”

青年老板立马就答应了。

张云起给了青年老板五台掌上机。

能尽快推销出去当然是好事,但实在谈不下来的时候,像给市二中小卖部老板那样先试卖几天也没事,反正他并不执着立刻收到货款,现在打开掌上机销路才是关键,所以跑到其他便利店推销掌上机的过程中,谈不下来他就抛出先试卖的方案。

占小便宜是人的共性,好多便利店老板听到不要钱都表示愿意拿点货尝试下,但依旧有人拒绝,可能是真的没兴趣,不过张云起没有气馁,做推销就是这样,整天在太阳底下东奔西跑,时不时还要遭受个把态度恶劣的老板白眼。

在国庆假卖掌上机的头几天里,张云起还好几次遇到了李雨菲,因为他经常要去姐姐家吃饭和取货。

说起来两人还挺有缘的,但每次遇见都只是简单的聊聊,客客气气的,从来没有深入过,事实上,他总感觉李雨菲和他有种距离感,这也难怪,不论在学校还是家里,李雨菲都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至于他嘛,野生小贩子一只。

有一次,张云起在姐姐家吃了中饭后,下午准备去市七中推销掌上机,太阳太大,他坐的是公交车,在龙景园罐头厂大门站牌上车后,他坐在最后一排,公交车司机刚要关门的时候,李雨菲和一个男生一起上来了。

当时张云起并没有注意到,他正望着窗外,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李雨菲,李雨菲穿着一件漂亮的波西米亚风百褶裙,头发没有往日学校的束后,而是垂落披肩,前额卡了一个别致的碎花小发夹,穿着黑色筒袜和小皮鞋,而她旁边的男生穿着白色衬衣和白色球鞋,挺帅气的,应该是校园女孩都喜欢的那种类型。

两个人宛如金童玉女一般,坐在公交车前面的座位上,开心的交谈着,格外引人注目,最后两人同样在市七中站牌下车,李雨菲像是提到了什么兴奋的事,拉着男子的手腕钻入了一家便利店。

这家便利店就在市七中大门前小吃街的入口处,地理位置极佳,发展成俄罗斯方块掌上机经销商再合适不过。张云起下车后一眼就看中了,但他没急着进去。

最近这一段时间,他感觉李雨菲对他有某种隔阂,每次遇到都不大对味。其实为人处世就这么一个道理不让自己尴尬,也不让别人尴尬。所以等到李雨菲和那个男生从便利店出来后,他才提着一袋子俄罗斯方块掌上机走了进去。

便利店里的东西琳琅满目,但没什么客人,老板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头发一撮绿一撮红,两条腿耷拉在柜台上,正一边抽烟一边看,见有客人来,他脸上本来还有几分笑意,但看到张云起手里提着东西,立马垮了下去:“搞推销的?”

张云起笑道:“老板,你要不要看下东西?”

“我这啥都不缺,不要不要。”红毛脾气格外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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