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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江湖二3 (1 / 2)

柳柊仔细检查李开乐的根骨,他发现李开乐虽然身体弱,但却是练武的奇才。

若李开乐从小练武而不是读书,身体早就会因为内力的滋润而变得强健了。

武功绝对比李寻欢还要高。

只可惜了,李开乐被读书耽搁了啊。

他现在根骨已经定型,开始修炼长春功,是无法修炼到大成了。

但长春功能滋养他的身体,让他能够长命百岁。

李开乐啊了一声:“修炼?可我不喜欢练武。”

李开乐被李父教育得是彻底的文人思想,看不起武夫。

小时候李寻欢拉着他学武,就被他拒绝了。

柳柊:“不用练武技,只修炼内功。这内功有着滋养身体的功效。”

李开乐:“就如同五禽戏吗?”

柳柊点头。

李开乐同意了跟柳柊学习修炼内功。

柳柊将长春功的内功心法教授给李开乐。

李开乐不愧是探花郎,只一遍就记住了。

在脑海中翻看了几遍后,便理解了一大半。

开始修炼后,进度虽然不及柳柊,但也能够赶得上巫行云的修炼速度了。

而自从他能自行修炼长春功后,身体就更好了,也不需要柳柊在李园继续待着。

柳柊决定回林家了。

李寻欢十分不舍,当然他不舍的对象是林诗音,不是柳柊。

自家弟弟都要走了,林诗音自然也不可能继续留在李园。

李寻欢哀怨脸,让李父气不打一处来。

“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李父道,“你给我参加科考去。等你考中状元,我就去林家帮你提亲,让你娶诗音。”

李寻欢瞬间支棱起来了:“爹,一言为定。”

李父:“滚!”

李寻欢滚了。

他去寻找自己心爱的表妹。

李寻欢拉着林诗音的手,向林诗音保证,自己一定考上状元,到时候十里红妆迎娶林诗音。

柳柊在一旁撇嘴。

李寻欢立下的这个fg别想实现了。

皇帝可不会让他当状元,探花的帽子已经给他预定好了。

李寻欢当不了状元就娶不了自家姐姐吧?

那正好。

他还不想将姐姐嫁给李寻欢呢。

谁知道这家伙还会不会来一个将妻子让给好兄弟。

要是他真敢这么干,柳柊绝对打爆他的狗头。、

不过,现在李父和李大哥都活着,绝对不会允许李寻欢弄这么一出。

否则,这两人会先打断李寻欢的狗腿。

李寻欢拉着林诗音的小手,舍不得放下,他道:“晚上有灯会,我们一起去逛灯会吧。”

林诗音红着脸点头。

柳柊插入进来:“我也要去。”

他要做个熊孩子,做个闪亮的大灯泡,能破坏两人独处就破坏两人独处。

不能让林诗音对李寻欢的感情再增加了,以免以后分离两人的时候,林诗音太难过。

林诗音十分宠爱弟弟,虽然想跟表哥两个人独处,但弟弟提出来想去了,她不会拒绝。

林诗音柔柔地应道:“好,我们一起去。”

李寻欢在一旁憋闷不已。

小表弟一点儿都不可爱,怎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

柳柊:“呵呵。”

吃过晚饭,李寻欢便带着林诗音和柳柊出门了。

林诗音是大家闺秀,因此头上戴着帷帽,遮住自己的面容。

但只看她的身姿,也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人,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在人群中羡慕嫉妒地盯着林诗音,准确地说,是盯着林诗音身上的衣服和首饰。

她一副恨不能将林诗音的衣服和首饰拔下来,穿到自己身上的样子。

柳柊感觉到这股恶意的视线,转头看过去,发现只是一个小女孩,便收回了视线,没有将其放在心上。

殊不知他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小女孩最为生气,牢牢将柳柊记住了。

女孩儿心中发誓,若是有机会,她一定要报复回去,让那个少年跪在她的脚边舔她的脚指头。

柳柊跟着李寻欢和林诗音来到一处猜谜赢花灯之前。

身为未来的探花郎,李寻欢的才华那是不用说的。

这些谜语对于他来说毫无难度。

李寻欢对林诗音道:“诗音,你喜欢哪个花灯,我帮你赢回来?”

林诗音笑着指着一个兔子形状的花灯。

李寻欢走上前,正要看灯谜,柳柊抢先他一步,嫁给花灯

李寻欢:“……”

柳柊冲着李寻欢晃晃手中的纸条,得意地笑笑。

李寻欢无奈摇头。

柳柊笑着低头看谜面,只见上面写着:“天衣,打《楚辞》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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