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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未竟之志我来竟 (2 / 3)

张纸巾递给王晓雅,最后说道:“我不嫌弃他,168班的53名同学不嫌弃他,这四十年来他教过的成千上万的学生不嫌弃他。”

王晓雅的泪眼看向张云起。

张云起伸手拿起一卷材料:“没事的,都会过去的,老师没做完的事,我来做;老师没出的那口气,我来出。”

******

堂屋敝陋,光线昏暗。

王晓雅已不再诉说那些悲痛的过往。

张云起从纸箱里拿了老师多年以来呕心沥血写的材料,静静翻阅了起来。

他翻到的第一个材料,很新,应该刚写完不久,是关于市一中五龙潭新校区工程建设的问题,这个工程当初给了市里一家叫汇荣的公司。五龙潭新校区的《投资建设合同》,是王道忠和汇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的。

他的老师王明榛没有王道忠收汇荣公司钱的任何证据,或者其它佐证,但是他在材料里无比详细的给五龙潭新校区工程建设算了一笔经济账。

这显然是老师这些年来耗费大量心血做过缜密调查的。

至于里面的内容,相当触目惊心。

首先是五龙潭新校区学生公寓、食堂和超市的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王道忠和汇荣公司约定的合作形式为:“江川市一中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汇荣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项目进行投资和建设,并在工程竣工后,收取17个年度的学生住宿费、食堂及超市经营的相应收益。”

第一个是学生住宿费收益。

汇荣公司明确要求,市一中每人每学期住宿费标准为80元,人数3000人,一共收取三年,后14年里,则依据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人数为4000人。每期不能少于3000名学生入住,后14年里,每年不能少于4000名学生入住。江川市一中将入住学生的当期住宿费收齐,并在每期开学后五天之内,向汇荣公司交付当期收益。

如果住宿标准和公寓入住率发生变化,按照“损失部分学校补足、盈利部分学校与汇华公司分享”的原则处理。但是,这个原则明显是市一中吃了大亏的。

如果宿舍住宿标准达不到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达不到3000名(前三年)或4000名(后十四年),江川市一中要全额补足赔偿给汇荣公司。

如果标准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人数超过上述数额,盈余的部分,江川市一中与汇荣公司按8:2分成,汇荣公司占8成!江川一中却只占2成。

这些年里,江川市一中大肆扩招建校费的学生。这就是核心原因。

即便这些缴纳建校费进市一中的学生成绩不行,纯纯的拖油瓶,完全提升不了学校的升学率,但是至少还有填人头的作用。

比如王小凯,他就是交了高昂建校费,来市一中给王道忠的这个合同填人头的,回头临了高三毕业,先不说能不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证都还没拿到,就被王道忠一脚踹出了这所学校。

第二部分的收益,来自食堂和小卖部。

市一中和汇荣公司签订合约,新老校区的食堂和小卖部均由汇荣公司经营,年限17年!这也就是学校食堂为什么越搞越差,进而引发家长极度不满吵到媒体那里去的原因。

然而,学校对此也无能为力,因为汇荣公司是要挣钱的,也因为合同已经签了,合同里面有一条令人发指的割地条款:“在合同期内,如果因法律法规,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导致合同终止,则江川市一中应当按照当时收费标准、经营收益市场的行情,全额补足汇荣公司的可得利益!并在30日内向汇荣公司支付完毕。”

这是什么意思?

不讲其他的点,单单这个食堂,如果学校对汇荣公司经营食堂的卫生质量不满,要取消汇荣公司经营食堂的资格,就必须得全额赔钱给汇荣公司!没有哪个正常的甲方爸爸会给乙方儿子这样的合同条款,更不要说是事关学生饮食健康的学校食堂!

看到这里,张云起已经觉得能代表市一中签下这个合同的王道忠,已经够生孩子没屁眼了。材料里面也特地提到,王道忠怕老师们提意见,已经连续3年多不开教代会。

然而,这似乎还远远不够。

汇荣公司要吃的不仅仅是宿舍食堂后续的经营收益,在教学楼、实验楼以及综合办公楼等工程建设上,表现的更加血腥贪婪。

那会儿市里的土方市价为2元一立方,市一中却给施工方5元一立方,仅此一项,市一中就多付了近100万元!

教学楼、实验楼、综合办公楼这些工程建设,江川的市价大约为200元一平方,而学校竟然在不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指定给汇荣公司承建!

定价更是高达300元一平方。

仅此一项,学校多付给了汇荣公司400多万元!

还有,学校早就竣工的校田径运动场,当年预算70万,决算却突破180万元……

张云起合上材料。

他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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