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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见识饶闪闪 (2 / 2)

回出租屋与被害人一起吃,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却未收集到早餐店有关证人证言印证相关时间等情况。”

“之后,接连出现的第二宗和第三宗,也是同样的情况吗?”米月问。

饶闪闪点了点头:“第二宗,是受害人何桂兰被其男友沈满才用电线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这个案子,沈满才承认是自己一时冲动,用电线将其勒死,作案时间是凌晨1点40分左右,其作完案后,便出门去了医院。但在尸检后发现,何桂兰死亡时间是在凌晨4时至6时左右。我们判断,沈满才在作案时,其实只是将何桂兰勒其至昏迷状态,沈满才离开后,何苏醒了过来,这期间,有两个可能,一是何受气不过,自己上吊自杀;二是这期间沈满才第二次进入,发现何并未死亡后,再次将其勒死;三是不排除期间第三者进入,将何勒死。沈的第一次供述,是称自己第一次就勒死了何,而在尸检时发现死亡时间在凌晨3时以后,他在供述中说是自己在天亮时从医院回来后,发现她还有气,又将电线挂在卧室门梁上,将她的脖子挂在电线上,伪造她上吊自杀的假象。但对他的这个第二次作案的供述,我们发现在相关证据方面,存在不少漏洞,第二次故意杀人的动机不足,证据之间的矛盾未合理排除,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没有说服力,不足以证明是沈满才第二次实施犯罪行为。后来,我们得知沈满才留下了“亲爱的桂兰,我来陪你了。”的遗书自缢死亡后,我更加相信,沈满才其实是很爱自己的女友的,只不过他性情暴糙,当时又是喝酒失控,被何辱骂刺激,勒昏她是事实,后在凌晨回家后,又第二次将其勒死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于情于理都是站不住脚的。”

饶闪闪摇了摇头,继续道:“至于第三宗孙秀梅的死亡案,我核查时,这个孙秀梅的死,她的这个情人顾小明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我院,虽然顾小明有作案时间、动机和条件,也有畏罪潜逃的嫌疑,但孙秀梅当天是否被他顾勒死的犯罪事实不清,顾小明到案后,也没有供述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证明其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行为证据不足。这就使我不得不把前面两宗案子联系起来,后来一查,原来这三个人,竟都是来自天宫娱乐城的按摩女,而且她们之间的交情不浅,这不得不让我有联想,联想这三个人之间与天宫的关系,不得不让我怀疑,这三个案件之间,是不是始终有个第三者进入现场杀的人。”

“可是,怎么可能会出现这么巧合的事?”小慧扑闪着一双迷人的大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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