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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江湖杂耍,以牙还牙 (1 / 2)

这牛柱在那儿骂了大半天,才把坑挖好,将那可怜娃娃的身子安葬了进去,最后终于拖着那破旧的板车下了山。

也转过头,看向那新的矮矮的坟包。

在搬尸人看来,这坟头上除了新鲜的黄土以外,空无一物。

但在余琛眼里,这土包之上,一个看起来约莫十来岁的孩子的鬼魂,正缓缓飘着。

显然,是有那死不瞑目之愿作祟,方才无法安息。

“走吧。”

余琛一招手,那小孩儿的鬼魂便随他一起,进了土屋里。

紧接着,度人经上,金光大放,将那鬼魂摄了进去。

经卷之首,烟熏灰字浮现。

【八品凡愿】

【以牙还牙】

【时限∶无】

【事毕有赏】

紧随其后,那被当做畜生一般玩弄的小孩儿的鬼魂的一生走马灯,浮现眼前。

且说在渭水以北两百多里的地儿,有个小镇,叫三才。

三才镇里,有一群落魄乞丐,以乞讨为生。

他们终日食不果腹,艰难度日,加上这寒冬腊月,更是隔三差五就死一个。

瘦猴儿,就是这其中之一。

因为他身得最为矮小消瘦,远远一看,就像个猴子,所以大伙儿都叫他瘦猴儿,而忘记了他的本名。

说这原本啊,不出意外的话,这瘦猴应当个大多数乞丐一样,靠乞讨艰难过活,然后若干年后不知道死在哪个街头巷尾的某个犄角旮旯。

可改变命运的机会,出现在大半年前,一个江湖卖艺的杂耍儿,来到小镇。

他看了瘦猴儿,两眼放光,仿佛看到了什么绝好的资质一般,嘴里不停念叨“妙啊妙啊”。

瘦猴儿当时不晓得到底哪儿好,但看着杂耍儿穿得整洁,吃得油水儿,自然便是羡慕无比。

后来,问了问瘦猴儿的身世,在确定他没得家人以后,这杂耍儿提出收瘦猴儿为徒的提议。

瘦猴儿无父无母,原本也是个乞丐,妥妥的下九流的行当。

如今虽说这杂耍儿比不得当官读书,但不是不用饿肚子了不是?

自然就答应了。

后来,那杂耍儿带瘦猴儿去了他家里,就在小镇外不远处的一个草舍里。

途中,还去狗场买了一条肉狗。

看着肥硕的黑狗,瘦猴儿涎水直流,心说自个儿这新人的师傅可真是够大方的。

可到了草舍,杂耍儿就变了颜色。

他将瘦猴儿绑在架子上,剃光了他全身的毛,又把狗杀了,皮剖下来,用狗血淋在瘦猴儿身上,又涂上一层药膏,把滚烫的狗皮粘在瘦猴儿身上。

告诉他,从此以后,他就是狗。

这一刻,瘦猴儿才恍然大悟过来!

原来刚见面时,杂耍儿嘴里的“妙啊妙啊”,说得就是他这极为瘦小的身材,最容易被缝进狗皮里!

本来是想出来挣钱的,现在却成了狗,还是个大男人的狗。

瘦猴儿当然万分不愿,奋力反抗,可他本就是身材瘦小,又被狗皮限制,浑身那是又痒又痛又热又闷,哪儿是杂耍儿的对手?

半个月里,一不听话,杂耍儿就打他,用铁圈子勒,用皮鞭子抽,打到瘦猴儿听到他的声音,就浑身发抖!

大抵是觉得调教好了,这杂耍儿才带着瘦猴儿去往周边乡镇县城,在集市街上卖艺,赚赏钱!

一路走过数十个乡镇县城,杂耍儿赚得盆满钵满,但对瘦猴儿却无比恶劣。

经常不给水喝,不给吃的,动辄棍棒抽打!

某天,杂耍儿出了客栈的门,去买酒肉。

瘦猴儿终于抓着机会,跑出客栈去!

但好巧不巧,正好撞上回来的杂耍儿。

后者看出他还有反骨,带到城南某个偏僻角落,一顿毒打!

最后,打死了去。

从一开始被披上狗皮,到最后被活活打死,近半年的光阴里,瘦猴儿都无比痛苦。

那药膏和狗血腐蚀了他的皮肤,狗皮又不透气,又闷又热,烂肉混杂着汗凝在一起,简直是人间酷刑。

但那狗皮粘在他的皮肤上,撕又撕不掉,磨也磨不破,就只能这般忍受着,生不如死。

在这个过程里,这个十来岁的娃不明白,这啥自个儿要遭这种罪?

对那泯灭人性的杂耍儿,他那是又怕又怨!

直到了死,都无法瞑目!

这才化作阴魂,被度人经收了去。

看完这些走马灯后,余琛只感觉心头发闷。

——他自认也不是什么手头干净的本分老百姓,死在他手里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杀人时也不缺痛苦地折磨拷问。

但要为了钱财,要他去如此迫害一个本就凄苦的乞丐娃娃,他无论如何都是做不到的。

这瘦猴儿走马灯里的杂耍儿,简直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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