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还射中了红心,引得众人喝彩。
曹昂虽然力量较弱,但是准星好,熟练掌握了射击技巧。而力量是可以练的,等他长大之后,必然是射箭行家,所以一些袁家的武术师傅也纷纷赞叹。
一旁的袁谭用五斗弓射了三箭,只中了两箭。他力量虽大,但技巧掌握的并不好,所以效果还不如曹昂。
不过袁谭对这个结果并不在乎,反而为曹昂的技术赞叹。他这个人性格大气,不像君子,反而像大丈夫。
对袁谭来说,他越来越喜欢曹昂了,一个能文能武还有见识的曹昂,正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曹昂一直在袁家住了五日才走,而这五日的时间,二人成了真正的挚友。
······
曹昂走了,那匹矮马却留下了。袁熙不敢留着,当天便送往袁荧的住处。
袁荧看着马脖子上那串相思子,没有多言,也没说收与不收,只是让袁熙将马送到马厩,跟其他马养在一起。
袁荧后来一直没有去看这匹马,也没有去骑,仿佛不记得了一般。只是后来马厩登记家中马匹的时候,袁荧的侍女花锄将这匹矮马的名字登记成了“红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