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柔如今想起来,都觉得这个剧情杀,够狠!
因为如此。
江柔往宋清浅的身上,多看了几眼。
发现宋清浅真的就跟原文中写的一样,高贵,美丽。
特别是那双相当有特色的丹凤眼。
一眼看过去,都觉得媚眼如丝。
她一个女人看着都觉得好看,也就怪不得贺东来那个大老粗,会一见钟情了。
在江柔走神的时候。
她的身边传来了兴奋的声音。
“买到了!买到了!我家老赵最喜欢吃肥肉了,我挑了肥膘最多的那一块,有两斤呢!”
“我也买到了排骨,可以焖土豆,肯定好吃!”
赵桂芬和林玉兰也买了猪肉,一个是肥肉,一个是大骨头的。
手里一样是大包小包的,脸上乐开了花。
东西买了这么多,就有一个小问题。
赵桂芬和林玉兰手里都拎了东西,没办法再帮江柔分担物品。
江柔不仅买了米面油和猪肉,可还买了热水瓶和玻璃杯。
那东西容易碎,要小心一点拿。
“柔妹子,这么多东西你拿不过,我帮你喊个人,码头那有站岗的小士兵,我去找他们帮个忙。”
林玉兰想了个折中的办法。
江柔笑了笑,摇了摇头。
“玉兰姐,没关系的。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可以,你们不用帮我。”
说着话。
江柔弯腰要将放在地上的一堆东西拿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
一双黝黑健壮的手臂,从一旁伸出来,先一步拿起了满地的沉重物品。
江柔还没起身,已经听到了周围窸窸窣窣的声音。
“周团长,你怎么来了?”
“周团长,来的刚刚好,这是来接媳妇儿了?”
面对着周围人的调侃,周重山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嗯,我是来接媳妇儿的。”
媳妇儿,这三个字,自然而然的从他嘴里说出来,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倒是听得江柔,脸上有些闷闷发热。
她抬头看向周重山,不禁眼前一亮。
因为周重山的身上,穿着一身笔挺军装。
这些日子来,周重山穿着的,其实一直都是军装。
但是要么是训练服,要么是旧军装,穿着也不是那么严谨。
不过今天不同。
他一身笔挺军装,干净整齐,还扣上了每一颗扣子。
军装所带来的制服诱惑,以及禁欲感,一下子彰显在这个男人的身上 。
江柔眯了眯眼睛。
心口怦怦跳的厉害。
真……帅!
江柔看着周重山那张英气的脸庞,以及挺拔的身姿,完全移不开眼。
而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却在此时纷纷退避三舍,只敢低着头,用余光偷瞄几眼。
这一方面,是因为周重山身上这身军装的关系。
一般人,总是对军人有着敬畏之心,不敢轻易靠近。
更何况是周重山这样,身高腿长,超过一米九,跟个小山一样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周重山额头上的那一条疤痕。
在江柔眼里,那道疤痕是周重山的勋章,给他增加了男子汉气概。
可是对其他人来说。
周重山顶着那条疤痕,不苟言笑的模样,再那么一瞪眼。
妥妥的凶狠!
可够吓人的。
此刻。
就是这个“凶狠”又“吓人”的糙汉子,轻轻松松的拿起了江柔买的所有东西。
还对江柔低声问道。
“就这些吗?还有吗?”
他一点也没觉得江柔买的多,乱花钱,只是尽责的完成一个“搬运工”的工作。
江柔收回亮闪闪的眼神。
甜笑着说道,“就这些,没有了。我们回家吧。”
回家。
这两个字,听得周重山心里,一阵滚烫发热 。
回军属大院的一路上。
江柔跟赵桂芬、林玉兰说着话。
才知道今天军部是开会了,所以周重山才会穿的这么工整。
又说周重山还没结婚,就知道心疼媳妇儿了。
那么多当兵的男人里,就只有周重山是来帮媳妇儿拎东西的。
一句接着一句,疯狂调侃小两口。
江柔脾气好,性子也好,脸上红红的,一路上都笑着。
他们在各家门口分开的时候。
江柔热情的说道。
“桂芬姐,玉兰姐,上次你们来家里送东西的时候,家里连泡茶的茶杯都没有,没能好好招待你们。现在热水壶和玻璃杯,我都买好了,你们下次来,我请你们喝茶。”
“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