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弓门客及其子女家眷迁往西镇。上年库余二十三万八千二百六十二石粟米,一万一千五百斤西域金币。
本年耕种二万亩粟米田,三千亩菜、豆、瓜果田,三千亩麻田,一千五百亩葛田。
收获八万石粟米。
留足口粮六万七千九百六十八石粟米,畜用八百八十石粟米兑豆。
按四千人口杂支费二百斤西域金币。
本年底,陈仓失陷前,抢运到西镇二十万石粟米、一万一千三百斤西域金币、五十人,继续做为张姜子张家私家家产和家丁。
库余四万九千四百一十四石粟米,零斤西域金币。留下的人口为三千七百二十六人。
以陈仓县为中心的三辅各县大葡萄田圈:
人口二千零二十八人,人口、口粮、衣物和杂支费已计入夏阳。显亲支付征调费。
三辅各县大葡萄田圈以陈仓为葡萄苑中心,以长安为葡萄酒酿造中心的大葡萄田圈。在三辅各县联军势力范围内,共接收望族逃难留下的二万亩葡萄田。
曹操在河北、关东等所辖地区全面颁布禁酒令,韩家大葡萄田圈的葡萄酒销不出去。本年把葡萄当水果出售,除去成本收获二万匹新布帛币。
本年底仅五十人随军撤迁,回到西镇。留下的人口为一千九百七十八人。
高陵县:
一万零七百六十三人。本年底,仅五十人随军撤迁,回到西镇。留下的人口为一万零七百一十三人。
拥有二千八百头耕牛和二千四百台织布机。
韩家共分得十四万亩田,其中一万二千亩地种菜、豆、瓜果、一千二百亩种葡萄、六千亩种麻、一千五百亩种葛、十一万九千三百亩种植粟米。
本年收获四十七万八千四百石粟米。
留足口粮十九万三千七百三十四石粟米,畜用一万一千二百石豆。显亲支付征调费。
七万石粟米出售,兑得一千四百斤西域金币。按一万二千人的规模,留六百斤西域金币做杂支费,如常年八百斤西域金币补贴陈仓县韩家人。
大宗粟米不出售。二十二万石粟米调往西镇,五万石豆调往显亲。
库余六千三百八十四斤粟米和二万二千四百石豆。
长安县:
一万零六百三十六人。本年底,仅五十人随军撤迁,回到西镇。留下的人口为一万零五百八十六人。
拥有织布机二千四百台、耕牛三千头。
一万二千亩地种菜、豆、瓜果、葡萄;六千亩种麻;一千五百五亩种葛;十四万零五百亩种植粟米。
本年收获五十六万二千石粟米。
留足口粮十九万一千四百四十八石粟米,畜用一万二千石豆。显亲支付征调费。
三万石粟米出售,兑得六百斤西域金币做杂支费。
大宗粟米不出售。三十八万石粟米调往西镇,四万石豆调往显亲。
库余四百零四石粟米和一万二千石豆。利用望族逃难留下的地窖储存粮食。
长安城铜器苑:
从西镇方城地下仓窖运来库五铢钱五千万钱,西镇库存三十九亿三千九百九十四万二千零四十五钱。
铜器总管李顿、副总管胡炬在内,共计二百人。本年底,包括李顿、胡炬在内,仅十人随军撤迁,回到榆中县。留下的人口为一百九十人。
本年制得一万件铜器,年消耗五千万钱做材料,向各地出售后兑得五万七千一百四十三匹新布帛币。
扣除下年年薪和奖金预支一万三千七百一十四匹新布帛币,以及杂支费、工具、熔炉、出售成本等一万三千七百一十四匹新布帛币,净赚二万九千七百一十五匹新布帛币,全部上缴显亲。
龙耆城:
二十九个西域蕃国、蕃城或国之使者、侍子、家眷剩余人口已迁去邺城。
停拨粟米和西域金币。
榆中县:
人口七十一人,因肥不足,地力减弱严重,本年继续休耕,准备休耕数年,主要人口已迁往夏阳县。
零台织布机,零头耕牛。调用西镇剩余布料制衣自用。
拥有一万二千亩桑田、二千亩麻、五百亩葛、四千亩菜豆瓜果、六百亩葡萄、二万三千七百亩粟米。共计四万二千八百亩。
本年收获为零。
留足下年口粮一千二百七十八石粟米,畜用零石豆。
出售二百五十石粟米换的五斤西域金币做杂支费。
库余十万五千五百零三石粟米和六万四千二百五十石豆。
由显亲代缴联军征调费。
布帛币零匹。
临羌县:
人口一百六十人,兼做联军劳役和韩家输运。
拥有四百台织布机,一百四十头耕牛,粟米田十四万九千四百四十五亩,麻田一百五十亩、葛田七十五亩、菜豆瓜果三百亩、葡萄三十亩。
因肥不足,地力减弱严重,本年继续休耕,准备休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