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铄走后,孙十一将孩子抱入房中。
此时孙十一的妻子韩氏也醒了,见到丈夫抱着一个孩子,颇为吃惊。
孙十一自不能告诉妻子对方的身份,只是含糊地说“此人乃是自己一个故交的儿子,托自己将其送回老家。”
韩氏半信半疑,可她是个传统女性,以丈夫为天,也没敢多问。
到了次日,孙十一没有急着去找乳母,而是从压箱底的衣柜里找了一件绿色的衣服,然后回到自己所在的酒家“四方酒肆”,在门前墙角上画了一朵十一个花瓣的花。
这个时代,绿色并不常见,所以很是显眼。
孙十一一个人孤单地在邺城潜伏,没有任何的同伴,唯一一个与人联络的方式,便是穿绿色衣服,画十一个花瓣的花。
因为这些年他从未与人联络过,他甚至不清楚这个办法是否靠谱,会不会有人与他联络。
幸好到了中午,一个年轻人找上他。
对方见到他,便不确定地问道:“我们是不是在渤海郡见过?”
孙十一顿时有些激动,刚想说什么,又平静下来答道:“吉士认错了,我是巨鹿郡人,没去过中山国。”
“奥,那是我认错人了。你长得跟我一个旧友很像,他是渤海郡人,可惜我们已多年未见。”
“吉士,旧交总会再见的。”
“你多久未回家乡了?”
“好像是十五年,或者是十六年,我记不清了,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只有七八岁。”
双方对上暗号,孙十一颇为兴奋,不过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二人也不可能多说什么,于是便分开了。
孙十一工作到下班,慢慢往家的方向赶,没过多远,对方便跟了上来。
双方似乎互有默契,并不闻询对方的身份。干他们这一行的,最忌讳告诉旁人自己的身份,那是将命交到别人手中。
双方离了几步,一前一后走着,到了一处无人之地,对方快走两步到孙十一身后,低声说道:“有何让我去做的?”
孙十一回道:“有人让我给郎君带上一份信,还有一个孩子,人和信都极其重要,请务必将此交到郎君手中。”
对方本以为是传递什么消息,听到有个孩子,有些吃惊。
“怎么还有个孩子?”
“这孩子非常重要,哪怕所有人死了,这封信和孩子亦不能出事。”
对方一时默然,但也没说什么。他似乎已经习惯,哪怕遇到再出奇的要求也得拼命去完成。
孙十一让对方明日一早备好车辆,来寻自己,而他则一路回到家中。
此时孩子正在家中安睡。幸好刚出生的婴孩多是睡觉,倒也好照顾,再加上有曹铄提前备好的人奶,倒也没什么事情。
到了次日早上,天刚蒙蒙亮,整个城市尚未睡醒,对方如约而至。
孙十一告诉妻子,这是他找的一位老乡,负责将好友寄托到家中的孩子送回对方老家去。
韩氏见此,也没有多问。
孙十一将孩子交给对方,然后说道:“城西小北庄,入庄第三个院子,里面有孩子的吃穿用度,还有个乳母,姓张。你去了告诉她是刘郎君派你去的,她便会跟你一同南下。
这个孩子身份特殊,决不能出事,否则也不会动用到我,希望你们能够保护好他,平平安安交给郎君。”
“你且放心吧,干咱们这行的都知道,任务比命重要。”
对方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如前天夜里那个神秘郎君一般。孙十一站在门内,透过门缝望着对方离去的身影,久久不远离开。
自己在邺城待了这么多年,终于发挥了自己的作用,这让孙十一充满了成就感。虽然只是传递一个孩子,可至少,自己是有用的,而非是一个废子。
载着曹铄之子的马车一路向南,很快驶出了邺城。
出城没多久,几个人拦住了马车,乃是他们的同伙。
昨天与孙十一接头的名叫高五,而这几人的头目名叫陈马,众人俱是徐州在邺城的暗探。
陈马是魏郡本地人,在邺城经营一家不大的车马行,是徐州密探在邺城的总头目。他是当年张角黄巾军出身,为曹昂所救,中平三年便潜伏到邺城。
陈马看着孩子,第一次有些无措。
“对方说什么了吗?”
“他一再强调孩子很重要,需要用命守护。而且城西小北庄,有个奶妈,可以一同接着。”
陈马点点头。
对于对方的话,陈马毫不怀疑。他当初被派往邺城时,便得到命令,穿绿衣服,画十一个花瓣的人的要求,要用命去完成。
不过接孩子只是起点,要想将这个孩子送往彭城,并不容易。
众人先到了城南田家庄停顿。陈马在此地买了十多亩田地,盖了几间房子,对外宣称是他一个朋友的产业,实际上是陈马一行在城外的落脚点。
众人安下尾来,便商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