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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阳光下的杀戮 (1 / 2)

王明榛和王道忠是老相识了。

年轻那会儿,王明榛和王道忠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前后脚返回家乡进来江川市一中的教师。

那时候两人的哥们关系处得不错,唯一的问题可能是那会儿两人都对学校一个叫林韵莹的初中部女老师有好感。当时在王明榛看来这没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丽的人,美好的事,大家都向往。

王道忠的心思并不怎么放在教书育人上,和领导打交道他是擅长的。

年轻那会儿,王道忠早上泡一杯茶就跑去老校长那里坐到课间操才出来,给校长按点准备早餐,殷勤备至。结果年年当先进,很快就评上了高级职称。他一路往上爬,几年时间做到校办管理层,后来调到教育局去了。

王道忠在教育局没几年,被当时的老局长周贤敬看中,结识了现在的妻子周晓琳,也就是周贤敬的女儿,周晓琳已经结婚一次婚,和王道忠结合是二婚,还带着一个小孩,但王道忠的仕途之路因此而更为顺畅,一路升迁至副局长,后来市一中校长职位空缺,又调到市一中当校长。

那会儿王明榛依然是个穷教书匠。

按理来说,市一中老师的待遇还算可以,又是双教师家庭,虽然远远谈不上富足,但生活还是无忧的,只是王明榛总是会救助一些穷苦学生,日子也因此过得紧巴巴的,而且夫妻俩带着一个女儿已经住了半辈子排房,想要分一套房子。

当时王明榛已经从教多年,凭成绩一样是连年先进,但是学校每次分房一直都没有他的份。他的妻子林韵莹受不了,几次三番让他找领导活动活动。

后来再一次分房,连资历排在他后面的人都分上了,也还没有他的。王明榛终于坐不住,在老婆林韵莹的唠叨下,鼓起勇气走向校长王道忠的办公室。

按道理来讲,这次分房怎么也轮得着他,没想到的是,王道忠这个年轻时的好友兼学弟,跟他打太极拳,始终不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后面两人争吵了起来,争论的无非是“个人对不起组织”,还是“组织对不起个人”。

这种鸡生蛋、蛋生鸡式的循环,永远不会有结局。

最终,王明榛摔门而出。

钱钟书在《围城》里写道:“生存竞争渐渐脱去文饰和面具,露出最原始的狠毒。廉耻并不廉,许多人维持它不起。”

如果说,绝大多数身处象牙塔的学生是理想主义的,甚至是“幼稚”的理想主义的。如初见、如李小曼,但以现实的标准衡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是幸运的,因为她们终将走向残酷的社会。至少在经历从校园到社会惨痛的割裂感后,会在人生下个阶段获得重生。

然而,对王明榛这样的老师来说,校园就是社会,社会就是校园,一方面要怀揣着崇高的道德传道授业,另一方面还要养家糊口。

这种现实的矛盾,伴随了王明榛一生。

君子固穷,这高尚么?

老师是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不是每个老师都要修炼成圣贤。通过辛勤的劳动合理合法地富起来,经得起时间检验,无可厚非。读书和致富从不是对立的,而是两步走的关系。然而,王明榛始终无法打破内心中的无形藩篱。

那些年来,王明榛一直有给农村穷学生免费补课的习惯,有时候,他在家徒四壁的房子里带着学生补课,在厨房煮菜做饭的妻子林韵莹就会把锅碗瓢盆弄得哐当响!贫困的窘境和崇高的理想,仿佛在锅碗瓢盆的响声中嘣开了更大的裂痕。

更大的问题在于,王明榛给学生免费补课会抢走补课生源,断别人的财路。后来,没有意外,他被人举报到了局里。

王明榛当时不知道是谁举报的他,但他受到了停职的处分。

王明榛的一个学生知道这件事后,直接跑到市里面“告御状”,为他喊冤。讽刺的是,因为市里面的领导介入,事情查清后,不仅让王明榛重返课堂,还给他分了他梦寐以求的房子。但他的学生,出了意外,在回学校的路上给车撞没了。那个学生,距离高考不到两个月。

后来,王明榛知道了王道忠的继女在学校外面开补习班,笼络一批老师,一统一中的校外补课市场。

这件事情让王明榛痛苦了很多年。

他只是一个一贫如洗的教书匠,举报信可以一封一封的写,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这些年里他看着王道忠在学校的所作所为,反映信可以一封一封的写,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

亦如此刻。

在1995年5月的立夏。

这个老人的头发已经花白,身躯已经佝偻,各式各样的病痛,没日没夜的折磨着他。

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被王道忠高大的身躯遮蔽了阳光,但是尽管身处在阴影里,他那佝偻的身躯还是要挺立着,维护他所认为的公理。

生活在理想主义里的人,是没有办法违背自己的意愿而活的。

这个老人尤甚。

王小凯应该被开除吗?

应该。

但开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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