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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同(二) (1 / 2)

郡主真该照照镜子,看一看此刻的自己,一双黑眸都快闪出光芒了。

陈长史笑了一笑,一语双关地说道:“崔公子的性情为人,臣当然信得过。只是,崔公子有大才,如果朝廷有人要来挖墙脚,或是皇上直接下旨征召崔公子进京做官,总是一桩麻烦。”

“想要彻底解决这些麻烦,就得给崔公子一个永远留在南阳郡的身份和理由。”

姜韶华:“……”

姜韶华看着陈长史,无奈一笑:“陈长史,还有两个月才过年。过了年我也才十四岁,说这些为时过早了。”

陈长史捋一捋胡须,呵呵笑道:“臣就是提醒郡主一声,没别的意思。郡主别误会。”

提醒的次数可不算少了。

姜韶华笑了起来:“这件事我心中有数。”

陈长史欣然一笑,拱手告退,然后去见王四公子,传达郡主口谕:“种出新粮的功臣在田庄,郡主正好要巡视田庄,王舍人可以同去。”

王瑾听闻能和郡主同行,精神陡然一振:“多谢郡主,多谢陈长史。”

潭郎中闻讯,也坚持一同去田庄。

这两年,南阳郡的新粮光芒太盛。潭郎中在亲自见过玉米红薯的收成产量后,对这位藏在暗处的能臣也十分好奇。当然,潭郎中心里还存了私下招揽的意思。

这样的能臣,要是肯投到王丞相麾下,如虎添翼。

姜韶华知道潭郎中要同去,哂然一笑,却也没阻拦。

出行的时候,略显尴尬的事又来了。

姜韶华穿着武服,骑着花马,英姿飒爽。贴身丫鬟舍人和一众亲卫,也各自骑马。

潭郎中厚着脸皮上了马车。王瑾到底年少脸嫩,当着心上人的面,不肯丢这个人,也骑上了骏马。

好在田庄不算远,半日路程就到。以王瑾的体力,撑过半日没问题。

姜韶华目光一扫,意思意思地问询一句:“去田庄要半日,王舍人骑马可能撑得住?”

王瑾立刻笑道:“半日路程无碍,多谢郡主关切。”

姜韶华略一点头,率先策马前行。

就在此时,王瑾才发现,郡主的另一侧还有一匹花纹斑斓的半大猛兽。

“这就是郡主豢养的猛虎?”王瑾脱口而出问道。

姜韶华随口笑道:“它叫小花,我养了它两年多。再过个一两年,小花便成年了。”

小花听到郡主叫它,快活地昂头叫了起来。

众马早就习惯小花的叫声,王瑾胯下骏马却被惊了一回,唏律律地扬起右蹄。亏得身后亲兵眼疾手快,迅疾冲过来制止住骏马的躁动不安。

姜韶华笑着转头,看了一眼面红耳赤颇为狼狈的王四公子:“王舍人还是潭郎中一起坐马车吧!再耽搁时间,就赶不上吃午饭了。”

王瑾一张俊脸都臊红了,应一声去了马车。估摸着这半日都没脸再吭声了。

潭郎中最是老道,只当没看见王四公子的尴尬狼狈,一路上说些南阳郡见闻。王瑾心不在焉地听着,时不时地探头往外看。

谭郎中顺着王瑾的目光往外瞧,心想这样美丽英姿的少女,换了他年少时也一样心折。难怪王四公子不顾王丞相阻拦,非要来南阳郡……

正午,太阳高悬,日头明朗。

田庄已遥遥在望。一望无际的农田映入眼帘,农夫们三三两两地在田里忙活。风中吹来淡淡的泥土气和冬麦混合的清香。

王瑾看得双目发亮,将头探出车窗张望,然后激动不已地对谭郎中道:“这里都是上好的农田,快瞧瞧,那边的冬麦长势多好。”

王瑾自少锦衣玉食不沾阳春,今年出了京城这个富贵窝,来了北方小半年,看到了真正的人间疾苦。连农事也比以前见识得多,一眼认出了冬麦。

谭郎中自诩文官气度,安稳不动如山,不疾不徐地应道:“南阳郡有擅长农耕的能臣干吏,种出了产量极高的新粮。这冬麦也比别处长得好。”

“南阳郡主在朝堂里分量越来越重,底气愈发足实,归根结底都是来自于此。”

谭郎中说着,意味深长地看王瑾一眼:“今日我们来田庄,便能见到这位能臣。四公子不妨折腰结交示好。”

王瑾听出些不同寻常的意味,眉头不由得动了一动:“谭郎中不会是想挖郡主的墙角吧!”

“四公子这话就不对了。”谭郎中悠然笑道:“良禽择木而栖,区区一个南阳郡,再有所作为,官职到五品的左右长史就已到顶了。有能耐的臣子,就该有更广阔的天地更好的未来。”

“说不定,这位能臣一直等待的,就是这样的良机。”

王瑾皱了皱眉头,直截了当地说道:“此事万万不可。不管这位臣子怎么想怎么做,挖墙角就是我们不对。郡主自会抬举重用,或是主动举荐给朝廷。总之,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也不该做。”

王四公子这正直的脾气,和丞相大人可是大大不同啊!

谭郎中干干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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