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星宇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林善雅才施施然地走出卧室门口。 </br></br> 只见她明眸皓齿,一身艳装,还搭配了不少珠宝首饰,格外华美,极其性感。 </br></br> 她原本就天生丽质,姿容绝色,再经过一番精心打扮,弄了个妩媚的妆容,更显得倾国倾城,美艳不可方物。 </br></br> 夜星宇看得微微一愣,随后便赞道:“好漂亮!” </br></br> 林善雅听得心喜,脸上却故意不动声色,淡淡说了句:“我们走吧!” </br></br> 夜星宇笑着问道:“咱又不出门,就是在院子里逛一下,需要刻意化妆吗?” </br></br> “哪里刻意了?”林善雅马上反驳,“我平时就常常化妆,你难道没有看过?”. </br></br> 确实,她偶尔也会打扮,不过妆容偏清淡,不注意就看不出来。 </br></br> 着装方面,要么休闲,要么正式,不像现在这样性感华丽。 </br></br> 总之,此时的林善雅,跟平时大不一样,所以才叫夜星宇好奇不解。 </br></br> 不过,夜星宇只是随便问问,没往深处细想,很快就把视线挪开,往门外走去。 </br></br> “等等,我还没穿鞋呢!”林善雅在后面娇声呼喊。 </br></br> 夜星宇止住脚步,回头一看,只见长长的裤脚之下赤着一对雪白玉足,脚趾圆润,晶莹剔透,像是去了壳的桂圆。 </br></br> “天气冷,地板凉,你起码穿个拖鞋呀,别把脚给冻了!”夜星宇关心地嘱咐一句。 </br></br> 林善雅心中甜蜜,却故意板着个脸:“要你管!我现在可是古武者,哪有那么娇气?” </br></br> 夜星宇也不介意,他早已习惯了林大总裁的口是心非,时不时也跟张馨雨一样带着傲娇脾气,心眼不坏,还很善良,就是太好面子,以至于表里不一。 </br></br> 相比之下,林善雅更冷静,更理智,更有头脑,会思考得失,会拿捏分寸。 </br></br> 而张馨雨就是蠢蠢的胸大无脑,比起任性谁都不如她。 </br></br> 不过,她的心思也更加单纯,喜怒哀乐全都表现在脸上,心里面的真实想法很容易被人猜透。 </br></br> 当然,因为心里面的那个“她”,夜星宇一直认为,林善雅是最好的,最漂亮的,谁都比不上。 </br></br> 就算她颠倒是非,蛮不讲理,经常发点小脾气,夜星宇也会包容,从不生气,反倒觉得她很可爱。 </br></br> 而对于张馨雨,夜星宇的耐性就要差了很多,经常爱理不理,把张馨雨气得半死。 </br></br> 人的感情,永远都有私心。 </br></br> 特别的爱,只应留给特别的你。 </br></br> 或许,这也不是爱,只是爱屋及乌。 </br></br> 但,感情之事,谁又能说得清楚? </br></br> 至少,夜星宇没有认真去想,他从来都是率性而为,随遇而安。 </br></br> 活在当下,就要享受今生,纵有遗憾,也该学会放下。 </br></br> 要不然,想得越多,活得越累,反倒成为折磨。 </br></br> 于是乎,看着眼前与“她”酷似的林善雅,夜星宇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对她好,就可以了。….…… </br></br> 两夫妇像是散步一样,在宅院里悠闲逛着。 </br></br> 每当进入他人视野,林善雅便会轻轻地挽住夜星宇的胳膊,作恩爱甜蜜之状。 </br></br> 待到独处时,她又会自然而然地松开手臂,稍稍保持一点距离。 </br></br> 虽然是为了作秀,不使林家人产生怀疑,但林善雅的心情却很微妙,羞涩之中又有甜蜜,竟然尝到了恋爱的感觉。 </br></br> 下人们看到他俩,难免要嘀咕赞叹:“小姐和姑爷,那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br></br> 林善雅今非昔比,耳朵灵敏了许多,听到这些话,免不了暗中欣喜,但她脸上不露半点,一如往日那般冷傲。 </br></br> 夜星宇却没有注意这些细节,就算林善雅挽着胳膊挨过来,暖香袭人,沁入心脾,他的心思也在别处。 </br></br> 要知道,每一个风水大阵,都要有阵基和阵眼这两样的东西,才算彻底成型。 </br></br> 阵基的作用是稳固阵法,无阵基则不成阵,相当于人之骨肉。 </br></br> 阵眼的作用是运转阵法,无阵眼则不生效,相当于人之魂魄。 </br></br> 比如拉维斯赌场的招财进宝局,以两尊貔貅石雕为阵基,再以门头牌匾为阵眼,便能使那一片区域的风水磁场稳定下来,如天球星体一般无休止地恒定运转,自成一体,稳定生效,不会像老天爷的脸色,或是人的情绪那样,时刻变化着。 </br></br> 而在夜星宇的原本设想中,他打算以山水为基,以锦鲤为眼,来组成这个青龙出水大阵,这就要比拉维斯的布阵手段高明了无数倍。 </br></br> 这是因为,阵基要稳,阵眼要活,两者兼备,效